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P[2018]008号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 年 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座落 | 土地出让面积 | 用途/年限(年) | 容 积 率 | 绿 地 率 | 建筑 密度 | 竞 买 保证金 | 起 始 价 | 增价 幅度 (每次) | 经营性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价款 | 履约保证金 |
P[2018]008 | 239省道北侧、杜山镇旭东村一组 | 4632 | 住宅/70 | >1.0 ≤1.4 | ≥20% | ≤25% | 265 | 529 | 3 | 111.17 | 9.348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本宗地设有拍卖出让底价。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ztb.gov.cn/)查看、下载出让文件,或在公告时间内随时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或我公司索取出让文件。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公告时间内随时组织答疑和进行现场踏勘。
五、有意竞买编号为鄂州P[2018]008号地块的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20日17时前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按出让人指定的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7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鄂州P[2018]008号地块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21日10时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举行。
七、其他事项:
1、按鄂州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持证准用”制度的规定,鄂州P[2018]008号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到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按出让公告的金额缴纳经营性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价款,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鄂州P[2018]008号地块竞买人需根据(鄂州政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统筹金,标准为1.5万元/亩。
3、鄂州P[2018]008号宗地交付时达到的土地利用条件: 现状。本宗地的房屋拆迁、场地平整费不抵扣总成交价。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实施。
5、本次公告事项如有变更,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刊登的《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单位:湖北成德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3号领秀中南大厦2208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86153890
湖北成德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