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8/5/31]                 阅读(47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土地出让面积

用途/年限(年)

容积率

绿   地   率

建筑   密度

竞     买     保     证     金

起始价

增价幅度(每次)

经营性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保证金

P[2013]012

梁子岛建设新街

279.6

商业/40

≤2.0

15

18

0.5

7

P[2013]013

华容体育路东侧上街一组

4000

住宅/70 

>1.0≤2.0

38%

27% 

190

237

5

96

P[2013]014

旭光大道北侧、发展大道西侧

2568.4

 商业/40

≤1.0

≥45%

≤20%

161

202

5

62

P[2013]015

发展大道南侧、团山公墓北侧

2200

 商业/40

≤0.5

≥20%

≤40%

261

326

5

53

P[2013]016

汀组镇王边村

24625.7

商业/40住宅/70 

>1

≤2.4

≥35%

≤35%

745

2483

20

59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出让事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在公告时间内随时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有关出让文件。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公告时间内随时组织答疑和进行现场踏勘。

五、有意竞买编号为鄂州P[2013]012016号地块的申请人可于201361317时前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按出上人指定的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指标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和指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361317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指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鄂州P[2013]012016号地块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201361410时整在鄂州市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其他事项:

1P[2013]013016号地块建设要求: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需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P[2013]012015号宗地交付时达到的土地利用条件:现状。宗地内的房屋拆迁、场地平整不抵扣总成交价。

3P[2013]016号宗地交付时达到的土地利用条件:三通未平。本宗地内的房屋拆迁、场地平整不抵扣总成交价。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实施。

5、本次公告事项如有变更,以《鄂州日报》刊登的《变更公告》或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拍卖会开始前另行出具书面补充说明为准。

联系单位: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鄂州市综合产权交易市场2

联系人:赵前德    雷晓云

联系电话:07113355326      07113351028

          13607235659        13098385506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0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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