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重新编制《武汉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拍卖人名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辖区职业的拍卖公司(具有二名以上注册拍卖师、年拍卖成交额五千万以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公司(具有十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和五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工程造价公司(资质甲级)和房屋土地评估公司(资质二级以上)均可申请入册。
二、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2、本单位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复印件;
3、公司从业年限、办公场所面积、近两年的业务和业绩材料;
4、行业自律组织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有无被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三、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二○○七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五时。
四、联系方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蔺法官、周法官,电话:027-65686512、027-65686508
我院将根据申报单位的具体情况择优选定。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